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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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82执恢1040号
义乌市开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建阳石材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义乌市开城建设有限公司(原义乌市汇川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南安市建阳石材厂买卖合同纠纷【初执案号:(2019)浙0782执3478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福建南安市建阳石材厂支付的执行款28000元,本案剩余本金及利息申请执行人义乌市汇川建设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