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开城建设有限公司

义乌市汇川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建阳石材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82执恢1040号 义乌市开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建阳石材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义乌市开城建设有限公司(原义乌市汇川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南安市建阳石材厂买卖合同纠纷【初执案号:(2019)浙0782执3478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福建南安市建阳石材厂支付的执行款28000元,本案剩余本金及利息申请执行人义乌市汇川建设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