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欧正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河北钟楼海悦购物广场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703财保252号之一

解除保全申请人:山东欧正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杨家埠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丰华路南首东200米,潍坊嘉实孵化产业园10号楼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2328506582G。

法定代表人:殷秀国。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俊前、李晓平,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河北钟***购物广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保定市莲池区北二环98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MA0D2G53XN。

法定代表人:袁林。

山东欧正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河北钟***购物广场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冻结了被申请人的相关银行账户。现双方已经和解,申请人申请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河北钟***购物广场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王美丽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法官助理高雪

书记员朱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