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0581执1220号
申请执行人:中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林州市五龙淇滨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徐彬涛,任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高平市神农镇团西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郜文明,任村委主任。
申请执行人中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平市神农镇团西村村民委员会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21)晋0581民初90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6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同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强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