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建设海南有限公司

中国对外建设海南有限公司、天威新津投资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7)川01执异1158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川民终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了中国对外建设海南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天威新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15)成执字第1112号。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书面执行异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院在审查过程中,***、**于2017年7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异议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提出撤回异议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亦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异议申请。
审判长**审判员张争审判员***
书记员*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