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

某某、天津天达北洋复印服务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04执2152号
****、天津天达北洋复印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叶磊奶茶店、天津市南开区大叶水产品店: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天津天达北洋复印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叶磊奶茶店、天津市南开区大叶水产品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津0104民初1073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申请人本次申请的内容本院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2022)津0104执2152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