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302执2519号
申请执行人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长沙湘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沙湘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申请标的为260000元,执行费3800元。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已扣划263800元执行款至本院执行款专户,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湘0302民初2345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本次申请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欧阳超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代理书记员 刘慧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