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企某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县人民法院
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
(2023)鲁1425执保140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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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山东正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企***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企巢思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企***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企***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在你处的存款84000元,请暂停支付一年(自2023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止)。逾期或解除冻结后,方可支付。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