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兹贝格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伍兹贝格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青岛永新诚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212执1750号
申请执行人伍兹贝格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翁捷,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青岛永新诚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伍兹贝格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青岛永新诚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80000元,执行费82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21年6月2日向被执行人青岛永新诚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2021年9月26日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
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2民初1374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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