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达环球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凯达环球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开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0291财保5号
申请人:凯达环球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凯达环球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270707.41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其他等值财产,申请人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函向本院提供担保。2022年2月8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担保材料等提交本院。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款5270707.41元或查封被申请人其他等值财产。银行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凯达环球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董 征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 鲁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