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781执1911号
潍坊同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州市万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潍坊同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州市万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劳务费77872.94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873元、诉讼保全费799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9172.94元,其中,案款77872.94元,执行费1300元。本院已将上述案款77872.94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余款项并向本院申请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潍坊同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据(2021)鲁0781民初473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