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983执保1564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肥城市王庄镇东焦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20)鲁0983财保28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存款1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于2020年9月17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0年9月21日依法查封了被保全人在肥城市王庄镇经管站的款项10000元,冻结期限为二年,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0日止。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0)鲁0983执保1564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