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博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贵州博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织金县交通运输局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0502执2699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02347074260E),住所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街道碧阳大道1号B栋1单元3-3号。

法定代表人:张永,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织金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22425009664479N),住所地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新华北路308号。

负责人:吴洪,系该局局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黔0502民初15291号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织金县交通运输局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织金县交通运输局在贵州银行07×××0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8888.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刘瑜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  赵凯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