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密市海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省高密市海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785执270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山东省高密市海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被执行人山东省高密市海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查明申请人撤回申请,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0)鲁0785民初412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台君妮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吴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