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

滕州市南沙河苏腾建筑设备租赁站、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481执保859号
申请人:滕州市南沙河苏腾建筑设备租赁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70481MA3KR45L2W,住所地:滕州市南沙河镇前房村公路东侧。
经营者:蔡伟明。
被申请人: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300724260422F,住所地:山东省平邑县浚河路207号。
法定代表人:段勇,董事长。
被申请人:**,男,1985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平邑县。
本院受理申请人滕州市南沙河苏腾建筑设备租赁站与被申请人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了(2022)鲁0481民初5143号民事裁定,内容为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00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600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邱雨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张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