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企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企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岑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黑7104执保6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合肥市企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岑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解除保全申请人合肥市企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岑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1日立案执行。执行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黑7104民初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10月25日分别委托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和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协助解除对上海岑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案涉两地银行账户的冻结,现已完成解除冻结措施。至此,解除保全申请人合肥市企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解除对上海岑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账户的冻结事项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