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信现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信现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307民初12312号
原告: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布龙路18号赛格新城市广场6号楼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57598U。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委,广东粤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华信现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桂花路红树福苑6栋东裙楼二层206、20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60105P。
法定代表人:***。
上述当事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6日立案。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预交诉讼费,又未提出缓交或免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