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113执7563号
西安高压开关厂开关柜分厂;西安中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高压开关厂开关柜分厂与被执行人西
安中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
院作出的(2020)陕01民终545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
效力,申请执行人西安高压开关厂开关柜分厂向本院申请强
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0月10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查明,被执行人西安中惠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在银行有开户且有存款可供执行,遂本院依法从
该账户扣划了本案全部案款及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
请结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
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
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3执756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
2020年12月10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