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煤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东煤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绿地集团哈尔滨绿洋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1执恢101号
黑龙江省东煤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绿地集团哈尔滨绿洋置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黑龙江省东煤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绿地集团哈尔滨绿洋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78988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8177510.71元,其中,本金12239994.26元,利息15611158.50元,迟延履行金168245.89元,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95577.51元。本院已于2021年3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黑龙江省东煤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至此,黑龙江省东煤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黑01民初211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