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汕头市潮阳第四建筑总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余 姚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281执336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9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襄城县XXX,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汕头市潮阳第四建筑总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城南棉新大道口美段南3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31932787882。
法定代表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汕头市潮阳第四建筑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