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保全人山东黄金集团、被保人***希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983执保227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黄金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人***希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22)鲁0983民初659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140.8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3年2月8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3年2月8日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7日止。于2023年2月17日公告查封被保全人不动产一处,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6年2月16日止。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3)鲁0983执保227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