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钢集团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科诺建筑施工技术有限公司、济钢集团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12执恢1446号
申请执行人济南科诺建筑施工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钢集团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3)历城商初字第50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济钢集团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济南科诺建筑施工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4年1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4)历城执字第179号。2021年12月22日,本案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9566元。至此,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3)历城商初字第50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