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钢集团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济钢集团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舜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2执1844号
济钢集团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与济南舜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112民初804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济南舜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济钢集团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315813.22元,已发还申请人,被执行人向本院缴纳执行费4637元。济钢集团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鲁0112执1844号案件的内容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