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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侯云亮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执行裁定书
(2017)鲁0202执2686号
申请执行人:*家厚,男,1963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新泰市。
被执行人:侯云亮,男,1969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成武县。
被执行人:青岛恒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0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
*家厚申请执行侯云亮、青岛恒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2017)鲁0202民初2440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于2017年8月28日立案执行。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执行的青岛市市南区(2017)鲁0202民初244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