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汇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武鸣区承达建材经营部、广西汇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503执2395号 南宁市武鸣区承达建材经营部、广西汇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南宁市武鸣区承达建材经营部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广西汇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4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广西汇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转账162300元,在扣除执行费2300元后,余款160000元退付至申请执行人账户。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年修正)》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立案执行的(2023)桂0503执2395号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