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滨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潍坊滨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谭世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0791执479号
申请执行人:潍坊滨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399号新金商务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5年6月18日生,汉族,住潍坊市奎文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开民初字第1589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15044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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