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04执2321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立方都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黄槐道**深福保科技工业园******A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60843R。
法定代表人范纯青。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上述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立方都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2934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立方都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案的执行。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申请人享有恢复执行及另行起诉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 林涛
执行员 杨菲
执行员 杨鸣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书记员 蔡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