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安建设有限公司

临沂市安装公司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6)鲁1311执恢87号

本院在执行郭红成与临沂市安装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临沂市安装公司有履行能力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如下:

将临沂市安装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