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24执恢97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平阴县瑞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平阴县锦水街道北土楼村民委员会、济南麟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19)鲁0124民初237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本院于2022年01月25日恢复执行,提取被执行人平阴县锦水街道北土楼村民委员会在平阴县锦水街道办事处经管站款项100万元,过付申请执行人平阴县瑞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平阴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鲁0124民初2379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恢复执行标的执行完毕。
如对本结案通知书有异议,可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平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