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粤0307民初25533号
原告:深圳市宏源茂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市业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原告深圳市宏源茂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业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深圳市宏源茂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宏源茂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深圳市宏源茂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