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3)深福法民一初字第25号
原告**,女,汉族,1984年11月16日出生,住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
委托代理人**,***皓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男,汉族,1982年5月24日出生,住址湖南省宜章县,身份号码******************。
委托代理人**,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甲,男,汉族,1975年3月2日出生,住址河南省唐河县,
委托代理人**,河南汉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河南汉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惠某,男,汉族,1969年5月16日出生,住址河南省唐河县,
委托代理人**,河南汉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阳市***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阳市北京路中段,组织机构代码799152602。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河南书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支公司,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天山路万正商务大厦第四层,组织机构代码67005119X。
负责人**甲,经理。
委托代理人**甲,河南鼎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商务中心A栋32层,组织机构代码736677639。
法定代表人**甲,总经理。
被告深圳市生命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商务中心A栋29层,组织机构代码565718212。
被告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被告深圳市生命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委托代理人**,男,汉族,1984年11月8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被告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被告深圳市生命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委托代理人童某,女,汉族,1981年12月16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特区,
被告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鲁班大厦18F,组织机构代码892235154。
负责人温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乙,***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丁,***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组织机构代码63370987-X。
法定代表人**甲,经理。
委托代理人**甲,***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业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赛格科技园106栋2B室,组织机构代码279247632。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丙,广东信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时某,男,汉族,1982年9月13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被告**,男,汉族,1961年9月5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委托代理人**丁,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苏某,男,汉族,1973年3月19日出生,住址福建省福清市,
委托代理人**,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原告诉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原告申请诉前保全,本院于2012年11月5日作出(2012)深福法立保字第3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南阳市***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甲、***名下价值150万元的财产,并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后该案进入诉讼阶段,本院立案审理[案号为(2013)深福法民一初字第25号],现原告向本院提出续封申请,请求继续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南阳市***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甲、***名下价值150万元的财产。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南阳市***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甲、***名下价值150万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赵 明 升
人民陪审员 姚 敬 东
人民陪审员 方 林 海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书 记 员 ***(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