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海阳市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687执983号
***、海阳市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海阳市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00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0964元,其中,本金70004元,案件受理费5元,共计70014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收取执行费950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鲁0687民初550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