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康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衡水泥构件有限公司、淄博康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391执886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衡水泥构件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淄博康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衡水泥构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淄博康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391民初67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衡水泥构件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标的66385元。我院2022年8月4日立案,现被执行人淄博康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完毕,该案申请执行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衡水泥构件有限公司申请的依据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391民初676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