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万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高密市群邦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785执保195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万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玉欣,总经理。
被执行人:高密市群邦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润伟。
本院受理的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5月2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或查封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095421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李卓志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  付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