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天龙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滨州市天龙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与滨州市天龙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6-23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滨执一字第21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滨州市天龙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滨州市天龙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中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本案执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09)滨北民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