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二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沾化二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山东天峰新能源建设工程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鲁1603执518号
申请执行人沾化二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住所地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路59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47459077P。
被执行人山东天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住所地滨州市沾化区城北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4564053992M。
本院在执行(2016)鲁1603民初1897号民事判决书沾化二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山东天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其它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6)鲁1603民初189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