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民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恒住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保全山东***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关于***恒住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保全山东***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报告
(2022)鲁1623执保453号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恒住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无棣县经济开发区新2**国道与星湖三路交叉口向西50米。
被申请人:山东***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惠民县惠民镇车站路。
二、案件由来
申请人申请执行无棣县人民法院(2022)鲁1623民初1721号民事裁定书。
三、执行经过
本院在执行保全申请人***恒住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20000元,现已查控完毕。期间,经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各专业银行等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20000元,后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受理一审案件的业务庭室出具解除保全民事裁定书。现该案件以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执行员 :李小艳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