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502执恢232号
申请执行人胜利油田新大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经济开发区一类工业园区。组织机构代码76970268-5。
法定代表人吴永太,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绿森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太行山路东侧。组织机构代码61337727-3。
法定代表人宋继峰,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胜利油田新大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绿森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0502执恢23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孙庆水
审判员 隋连成
审判员 程全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马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