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1602执2279号
申请执行人:滨州黄河宝山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五路810号,组织机构代码75088151-3。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济宁市任城区。
本院在执行上述当事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中,申请人撤回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16民终263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