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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东雨建筑保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台安县城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台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321执保260号
台安县东雨建筑保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台安县城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庆达:
台安县东雨建筑保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台安县城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庆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2481290.00元。经本院立案保全,现已保全到位。至此,台安县东雨建筑保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321民初1349号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潘秀环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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