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681执3964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锦瑞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赵石新村清水潭自然村64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BFKAR1C。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中坝南路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85836169。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锦瑞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其应尽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