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114执保2436号
申请人:济南圣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济南市章丘区文祖南村。
被申请人:章丘市劳动建筑安装公司,***水铁道北路东。
申请人济南圣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章丘市劳动建筑安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已生效的(2009)章民初字第428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2月4日提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06977.00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存款306977.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查封期间不得转移、毁损、处分等。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 田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