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南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平阴县南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平阴县东阿镇乔庄村民委员会财产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24执保1546号
平阴县南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人平阴县南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平阴县东阿镇***民委员会财产保全一案,依据你的财产保全申请,我院2020年12月15日作出(2020)鲁0124财保2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一、扣留被申请人平阴县东阿镇***民委员会在平阴县东阿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代管款项135万元;二、扣留被申请人平阴县东阿镇***民委员会在平阴县东阿镇人民政府经管站代管款项135万元。依据上述执行裁定书我院依法对裁定内容采取了保全措施,现已实施完毕,保全结果为:一、扣留了被申请人平阴县东阿镇***民委员会在平阴县东阿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代管款项135万元;二、扣留了被申请人平阴县东阿镇***民委员会在平阴县东阿镇人民政府经管站代管款项135万元;三、保全措施到期日为2023年12月16日。本案现已结案,结案方式为: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注:请及时将本通知书递交给诉讼案件的主审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