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拓丰商贸有限公司、新发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兵0302执保11号
新疆拓丰商贸有限公司、新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们之间财产保全一案,我院执行人员于2022年1月29日查询被申请人新发建设有限公司财产情况。经查,我院于2022年1月29日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新发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767426.47元。2022年1月30日,本院将该案保全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