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812执1849号
申请人:山东费尔消防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39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2644219684。
法定代表人胡富风,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泉山区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B座25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MA1Q31CR9Y。
法定代表人吴庆保,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山东费尔消防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申请人同意终结执行,待有新的财产线索时再恢复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812执184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曹福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 彭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