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中原管道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洪浩管道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盐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冀0925执保450号
本院在执行中原管道制造有限公司与河北洪浩管道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申请保全人中原管道制造有限公司之申请保全被保全人河北洪浩管道制造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32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河北洪浩管道制造有限公司银行的存款1332万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孙书通
书记员  刘 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