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豫0104执1403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江尚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男,汉族。
被执行人***,男,汉族。
被执行人郑州市上街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河南江尚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市上街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河南江尚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执行人***、***、郑州市上街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7)豫0104执1403号案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