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新胜建工有限公司

某某、元谋新胜建工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云23执83号 **及元谋新胜建工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青龙社区居民委员会、楚雄市鹿城镇青龙社区***居民小组: 关于**与元谋新胜建工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青龙社区居民委员会、楚雄市鹿城镇青龙社区***居民小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即(2022)云23执83号[执行依据:(2021)**终1732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元谋新胜建工有限公司已经履行了本案执行依据即**终173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1482238.16元【工程款454634.04元、工程款9933297.37元的利息945180.84元、诉讼费73899.28元(77777.28元-3878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3524元】;楚雄市鹿城镇青龙社区***居民小组已经履行了本案执行依据即**终173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9553456.33元(工程款9478663.33元、执行费74793元)。故本案全案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