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682执保101号
申请人:长沙鱼跃沟通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晴岚路68号北辰凤凰天阶苑。
法定代表人:钟哲,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磊,湖南湘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临湘市恒耘里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市区长五西路南侧(现地名为:长安街道办事处长安社区长安西路60号A2地块1栋1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应林建。
申请人长沙鱼跃沟通广告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临湘市恒耘里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长沙鱼跃沟通广告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2年6月16日作出(2022)湘0682民初13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相关财产。于2022年6月20日作出(2022)湘0682民初137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相关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本案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