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船谷重工有限公司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船谷重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0612执72号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江苏船谷重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江苏船谷重工有限公司需支付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税款及案件受理费共计233192.32元,本院2021年1月6日立案执行,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236590.32元,本案收取执行费3398元后,余款233192.32元已汇入申请执行人账户。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