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远建通信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新疆远建通信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新0106执20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曹钱中,男,1988年9月3日出生,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被执行人:新疆远建通信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2**第7、8、9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监。 诉讼委托代理人:***,新疆引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曹钱中,被执行人新疆远建通信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曹钱中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递交撤回申请书,要求撤回对本案的强制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新0106执20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雷      俊 审  判  员   王  灵   燕 审  判  员   艾孜买提江阿尔肯 二 〇 二 一 年 四 月 十 四 日 书  记  员   谢  忠   庭